江西宜春市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后,集團公司迅速安排、緊急部署,就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及省上有關安全生產要求精神,充分汲取事故教訓,做好全集團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
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熊良虎,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顧峰,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董事、副總經理楊大慶等領導同志先后對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作出安排部署。指出,集團公司上下要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時刻緊繃安全生產這根弦,迅速行動起來,立即在全集團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下屬各單位要制定自查時間表并將自查情況及時上報集團公司。對發現的一般安全隱患,要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要立即停工整頓。同時,要加強項目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警示教育,切實發揮安全員的職能,對危險源、安全警示標識等施工安全措施進行拉網式檢查,做到安全排查全覆蓋、安全隱患零容忍,確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集團公司將加強安全生產督查督辦,對在工作中慢作為、不作為的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嚴肅處理。集團公司還將通過網站、微信等平臺,在前期日常宣教安全生產知識的基礎上,增加推送頻率、提高安全警示教育影響力,把隱患排查治理貫穿于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全過程。
截至目前,大秦公司、固廢公司等單位已組織落實,開展相關工作。(劉飛)
警鐘長鳴|這些建筑坍塌事故教訓你必須知道 江西電廠事故目前已造成74人死亡。 坍塌事故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哪些事故教訓我們必須銘記?
(一)建筑火災坍塌事故的突發性和不可預見性強、人員逃生難
建筑坍塌受建筑結構、建筑質量、火災荷載、自然條件、火災等因素影響,建(構)筑物倒塌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且事故前兆很不明顯,允許人員逃生的時間極短,待人們察覺時,倒塌事故往往已經造成了嚴重后果。尤其是大型鋼筋混凝土結構發生火災后坍塌的案例不多,沒有現成的經驗借鑒,也缺乏相應的理論支持。從實際經驗分析,從發生火災到坍塌的時間長短不一。相似的建筑,有的在熊熊大火中燃燒幾十小時沒有發生坍塌,有的僅幾小時就發生了坍塌。因此,救援過程中指揮員不能準確判斷什么時候需要撤離現場。
(二)易引發次生災害
突發性建(構)筑物倒塌事故,可能造成建筑內部燃氣、供電等設施毀壞,導致火災的發生;尤其是化工裝置等構筑物倒塌事故,極易形成連鎖反應有毒氣(液)體泄漏、爆炸等事故,導致災害的擴大。
(三)社會影響大
建(構)物毀滅性倒塌事故發生后,人員傷亡重,社會負面影響極大。美國“9.11”事件,震驚了世界,湖南衡陽“11.3”事故,其慘痛教訓至今仍令人痛心。
(四)救援難度大
建筑物倒塌,往往導致較大的人員傷亡以及并發生次災害,根據災情所需,救援投入的力量較多,不僅涉及到消防部隊,還涉及到公安、醫療救援以及水、電、燃氣、交通等部門;由于被埋壓待救的被困人員較多,受裝備限制,救援行動的有效性勢必減弱,災后救助往往是長時間連續作戰。
(一)建筑物整體坍塌
1、1995年12月8日中午12時40分,座落在某省某市廬山路與翠湖路轉角處的市棉麻公司一座即將交付使用的7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的綜合大樓,突然坍塌,化成一片廢墟,造成17人死亡,5人重傷,5人輕傷。
2、1997年3月25日,某省莆田新光電子有限公司一座員工宿舍樓坍塌,造成110名職工傷亡,其中31人死亡。
3、1997年7月12日上午,某省常山縣城南開發區第51幢五層住宅樓突然中部塌落,兩側向中部傾倒,造成36人死亡。
(二)基礎施工中,毗鄰建筑無保護措施,造成毗鄰建筑坍塌
1、1998年5月7日凌晨4時許,某省某市一座5層樓的II類保護建筑物部分坍塌,原因是鄰近一工地基礎施工所致。
2、2002年7月5日9時許,某市的審計局辦公樓西側墻被鄰近一工地土方施工中挖塌,造成4間辦公室被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發生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質量事故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工程質量低劣的“豆腐渣”工程,是導致建筑物坍塌的直接原因,而質量事故的主要原因又是不認真執行強制性標準,使用劣質材料,不按程序施工所致,“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成了空洞的口號。
(二)建筑市場管理嚴重失控
建筑市場管理嚴重失控的主要表現:如有的設計部門無資質越級設計;有的建設單位不執行投招標規定,暗箱操作;有的施工企業層層非法轉包,使不具備施工資格的農村施工隊伍進行施工,給施工安全和質量埋下了重大隱患,造成建筑業的坍塌事故。
(三)安全和質量責任制不落實
實踐證明,大量的坍塌事故不是由于技術上不能解決的問題而引起的,而主要是由于工作的嚴重不負責造成的。一句話,就是設計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不按《建筑法》的規定落實各自的責任制。
(四)安全意識淡漠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被市場經濟效益所取代,急功近利,拜金主義侵蝕安全領域,有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領導,把安全與效益對立起來,重進度,輕安全,尤其是在土方施工中不注意保護毗鄰建筑物,致使毗鄰建筑物塌方、開裂、倒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國家財產巨大損失。
(五)質量安全管理不到位執法不嚴
有的地區安全和質量管理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不到位,個別地區甚至沒有成立安全和質量管理部門。對違法違紀行為執法不嚴,也是造成建筑物坍塌的重要原因。
(一)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加強質量管理,依法懲治腐敗,維護社會穩定
工程質量,人命關天,抓好工程質量管理,是當前經濟工作中一項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任務。抓好工程質量管理必須改革、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建立公平競爭,規范有形市場秩序,依法從源頭上治理和防范建筑領域腐敗,維護社會穩定。
(二)認真貫徹《建筑法》,落實建筑工程管理條例責任制
設計、建設、監理、施工等單位,必須認真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履行《建筑法》、《質量條例》賦予的神圣職責。關鍵是工程操作過程中要靠制度、公開、透明、監督來規范自己的行為。不管是誰出了質量事故,就追究誰的法律責任。
(三)加強領導,嚴格執法
各級領導必須充分認識和理解把工程質量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強化工程項目全過程施工管理。即從工程立項、可行性論證、設計審查、施工監督、質量評定、竣工驗收重要環節。
(四)編制防止建筑物坍塌的施工方案
1、各施工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建設部“重申防止坍塌事故的若干規定”和“關于防止坍塌事故的緊急通知”精神,在項目施工中必須針對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經甲乙方及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
2、工程土方施工,必須單獨編制專項的施工方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鄰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按土質放坡或護坡
施工中,要按土質的類別,較淺的基坑,要采取放坡的措施,對較深的基坑,要考慮采取護壁樁、錨桿等技術措施,必須有專業公司進行防護施工。
②降水處理
對工程標高低于地下水以下,首先要降低地下水位,對毗鄰建筑物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進行認真觀測。
③基坑邊堆土要有安全距離,嚴禁在坑邊堆放建筑材料,防止動荷載對土體的震動造成原土層內部顆粒結構發生變化。
④土方挖掘過程中,要加強監控。
⑤杜絕“三違”現象。
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尤其是樓板上集中荷載不要超過設計要求。
為提高抗御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各施工企業都應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施工企業及施工現場必須由企業法人和施工現場項目經理分別擔任公司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加強對各類特大事故的應急工作的領導,選派骨干力量分別擔任通訊組、搶救組、交通治安組、救治組、物資供應組、善后處理組的組長。并備齊救援物資,如車輛、吊車、擔架、氧氣袋、止血帶、送風儀器等。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迅速有效地組織搶險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當施工現場的監控人員發現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紋或發出異常聲音時,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并立即下令停止作業,并組織施工人員快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2、當土方或建筑物發生坍塌后,造成人員被埋、被壓的情況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員上崗,除應立即逐級報告給主管部門之外,應保護好現場,在確認不會再次發生同類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受傷人員。
3、當少部分土方坍塌時,現場搶救組專業救護人員要用鐵鍬進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傷及被埋人員;當建筑物整體倒塌時,造成特大事故時,由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協調作戰,保證搶險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要采用吊車、挖掘機進行搶救,現場要有指揮并監護,防止機械傷及被埋或被壓人員。
4、被搶救出來的傷員,要由現場醫療室醫生或急救組急救中心救護人員進行搶救,用擔架把傷員抬到救護車上,對傷勢嚴重的人員要立即進行吸氧和輸液,到醫院后組織醫務人員全力救治傷員。
5、當核實所有人員獲救后,將受傷人員的位置進行拍照或錄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6、對在土方坍塌和建筑物坍塌死亡的人員,由企業及市善后處理組負責對死亡人員的家屬進行安撫,傷殘人員安置和財產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所有人員獲救后,將受傷人員的位置進行拍照或錄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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