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到成立生態環境部,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環保機構不斷壯大。
伴隨著機構改革,環保受重視的程度也與日俱增。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提“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思路,將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到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同等的戰略高度。
2015年,被稱為“長牙齒”的新環保法正式實施,“違法成本低、執法手段弱”等問題得到根本扭轉。
加強環境治理,也帶動了環保投資市場的快速發展。據了解,我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已從20世紀80年代初的0.51%,提高到2016年的1.24%。大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等政策相繼出臺,十幾萬億元的環保投資市場正在開啟。
在采訪過程中,多位業內專家告訴記者,隨著環保標準趨嚴、執法加強,水、氣、土等領域的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紛紛被納入時間表,大量企業正在涌入環保領域搶占市場、分食蛋糕。
2007~2017年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情況(單位:億元)
從“小機構”成長為“大部門”
環境保護部門的歷史沿革,是我國環境保護事業逐步發展的縮影。
1971年,我國成立國家計委環境保護辦公室,在中國政府機構的名稱中第一次出現了“環境保護”的字樣。1974年,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成立并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正式走出了我國環境保護的第一步。
當時,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分工是:負責制定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審定全國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
1982年,環保機構再次迎來變革。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組建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部內設環境保護局,同時撤銷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
1984年,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局改為國家環境保護局,仍歸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領導,同時也是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主要任務是負責全國環境保護的規劃、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
1988年,第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準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成立獨立的國家環境保護局(副部級),明確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環境保護部門的機構改革仍在不斷向前推進。1998年,國家環境保護局升格為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正部級),是國務院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直屬機構。同年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撤銷。
2008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升格為環境保護部,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2018年,組建生態環境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一位環保系統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從1974年到2018年,我國環保機構經歷了7次變革,逐步從“小環保”發展到了“大環境”。每一次改革都伴隨著人員編制更多、職責更大、機構的規格越來越高。
對于把原環境保護部的全部職責和其他6個部門的相關職責整合到一起組建新的生態環境部,該工作人員認為,這體現了社會關注多年的環保“大部制改革”已經告一段落,相關改革解決了部門間的權利交叉問題,環境部的環境管理工作將會更高效。
“長牙齒”的環保法不斷“亮劍”
幾年前,網絡上流傳著“全球四大尷尬部門”的說法,而難以執行環保職權的中國環保部“不幸”成為其中之一。原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對此也曾作過調侃,并指出造成尷尬的根本原因是立法不足、執法手段少、違法成本低。
1989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在此后2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環境保護法對中國環境保護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環保領域表現出來的問題也越來越明顯。
一位環保專家介紹,此前環保法處罰力度較小,甚至會出現“便宜”了污染企業的尷尬。即使像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等一些特大環境污染事件,按照當時的環境保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罰款上限也就100萬元,遠遠不能彌補因此而造成的環境損失。
一位地方環保部門負責人曾對記者表示,由于執法手段少、處罰力度小,在市場行情好的時候,企業的環境污染很難管得住。有些企業甚至是等著環保部門去開罰單,因為超標排放帶來的“收益”遠超處罰金額,這也造成劣幣驅除良幣的惡劣影響。
2014年4月,修訂后的環保法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這部被稱為“長牙齒”的環保法徹底改變了原來“軟法”的面貌。為了保障新環保法的有效實施,有關部門還先后出臺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等4個配套辦法。
在環保法律體系不斷完善的同時,中央環保督察、大氣污染強化督查、黑臭水體專項督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不斷深入開展,年出動人次從幾千擴大到幾萬,“長牙齒”的環保法不斷“亮劍”。2018年上半年,全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共下達處罰決定書72192份,罰沒金額達到58.5億元。
環境保護投資得到較快增長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五”時期開始,全社會環境保護投資得到較快增長。“十一五”期間,國家首次將“211環境保護”科目納入政府收支分類體系,為政府環境保護投資穩步增長打下基礎。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為9220億元,比2001年增長約7倍。其中,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5412億元,比2001年增長7.3倍;工業污染源治理投資819億元,增長3.7倍;當年完成環境保護驗收項目環境保護投資2989億元,增長7.9倍。
據了解,我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已從20世紀80年代初的0.51%,到2016年上升至1.24%。而根據此前發布的《全國城市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2015~2020年)》,到2020年,我國環保投資占GDP的比例將不低于3.5%。
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的增加,帶來了顯著的污染物減排成效。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量2224萬噸,比2012年下降8.3%;氨氮排放量230萬噸,下降9.3%;二氧化硫排放量1859萬噸,下降12.2%;氮氧化物排放量1851萬噸,下降20.8%。
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的增加,進一步帶動了社會資本投資。有環保專家預測,《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三大十條印發實施后,需要投入十幾萬億元或者20萬億元才能基本解決“十三五”的環保任務。
社會資本進入環保領域最明顯的就是通過環保PPP項目的方式。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雖然環保行業PPP項目出現了冷熱不均的情況,但中標環保PPP項目數量和總的投資金額都維持著大幅增長的態勢。近兩年來,環保PPP每年的項目規模都有幾千億元。隨著環境質量要求不斷提高,未來環保領域的投資潛力依然巨大。(據每日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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